山东供货合同撰写指南
舟山律师事务所
2025-06-01
山东供货合同的撰写应当遵循以下指南,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、全面,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:1.合同标题和编号:明确标注“供货合同”及合同编号,便于管理和查找。2.合同双方信息:详细列出买方和卖方的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。3.业务内容:具体说明供应范围,包括货物或服务的种类、数量、质量标准及交付时间和方式。4.价格和支付:明确货物的单价和总金额,规定支付方式、时间节点以及可能的违约责任,如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或违约金。5.履约要求:详细列出双方应尽的义务,包括供应商按时交付且质量达标,买方及时支付并提供必要协助等。6.违约责任:明确因延迟交付、货物质量不符或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方式,并注明解除条件和程序。7.保密与争议解决:加入保密条款,防止商业机密泄露;约定如发生纠纷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、提起诉讼。8.其他条款: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、合同份数、生效条件等内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三十条: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并由双方当事人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亲自签订或者盖章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一百二十三条:民事主体享有依法以合约方式实现civil权益的自由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十七条:当事人对合同文字表述有争议的,应当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和全文予以理解,必要时可以结合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。《企业合并分立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四条:企业合并、分立后,应当到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办理工商登记档案保管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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