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的法律要求
舟山律师事务所
2025-05-3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。具体来说,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时间、方式和金额履行出资义务。如果股东未按期出资,则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补足出资或赔偿损失。同时,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出资。若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,不仅可能导致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受到影响,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: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时间、方式和金额履行出资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条:股东以货币出资的,应当将货币投入公司账户;以实物出资的,应当交付实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: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出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五十五条: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,除有正当理由外,与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约定不符,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并可能导致其在该公司中的地位发生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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